公益合作原則
依據本會的理念和精神,協助各界推動保護環境的夥伴,訂定如下:
- 遵從法律原則:本會遵守中華民國憲法與法律之規範,並接受法律仲裁之結果;本會不接受任何違法之捐助或合作。
- 利益迴避原則:本會不接受菸商、色情業、賭博業(政府辦理之公益彩券除外)、軍火業等捐助與提案合作;對於本會正在進行監督之環境議題之利害相關人與企業,本會亦婉謝其捐助與提案合作。
- 環境友善原則:對於有助於改善環境之捐助與合作方案,為本會優先考量之原則。
- 排除特定人事原則:基於會務有效管理之考量,本會婉謝對於本會特定工作人員之任何捐助。
- 有限比例原則:本會接受各界之捐助與公益合作,不代表捐助者或合作對象即為環保績優廠商、機構或個人,僅限定於該合作範圍與時限之肯定與致謝。
- 資源共享原則:依據本會既有之資源與專業,提供其他環保團體與友會相關之經驗與資源,包含本會既有之網站空間、應用技術、各項環保工作之經驗。
- 捐助涵蓋服務原則:基於使用者付費的精神,本會提供的各項服務,除NGO、偏鄉弱勢對象或基於環境保護優先的條件下,均由對方付費。但基於非營利組織之公益服務精神,所收取之費用需涵蓋本會投注於環境保護之任務及其他工作,以及分擔本會提供偏鄉弱勢對象服務之需求,非僅限於雙方合作計劃之費用。
聯絡窗口 專案經理 陳炳燕
信箱|swift@tnf.org.tw專線|070-1010-8236、070-1010-1666 #234、0926-205-139
合作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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