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海審會淪為空轉程序!呼籲依法不予許可滿地富開發
守護比西里岸、珊瑚礁與海岸永續
文:海洋及海岸守護專案
台東縣三仙台的「滿地富遊樂區開發案」(以下簡稱本案)面積為美麗灣十倍大,2002年通過環評,至今逾20年仍未動工。由於本案涉及「重要海岸景觀區」需進行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審查並於2021年送件,成為《海岸管理法》2015年上路後,第一個送審的觀光類型開發案。
2021年至今,6年過去了,期間海審委員已經更換3屆、也安排2次現勘,但滿地富就像是一再給他機會補考卻仍然虛應故事的考生,將於2026年7月24日迎來海岸管理審議會第6次的審議,也是本案第2次的大會審查。
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下稱自然環資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與比西里岸部落族人共同出席第95次海岸管理審議會,並發出「別讓海審會淪為空轉程序!呼籲依法不予許可滿地富開發 守護比西里岸、珊瑚礁與海岸永續」聲明稿,呼籲海岸管理審議會應終止這個亂象,不予許可滿地富公司本次計畫申請,應要求滿地富另提計劃,讓海岸管理審議會發揮功能,落實《海岸管理法》的精神,維繫自然系統、確保自然海岸零損失、因應氣候變遷、防治海岸災害與環境破壞、保護與復育海岸資源、推動海岸整合管理,並促進海岸地區之永續發展。
自然環資基金會強調下列幾點:
- 生態敏感,不宜開發
基翬是台灣東部大型微孔珊瑚的分布熱點,中研院陳昭倫團隊在這裡發現的新種「福爾摩沙偽絲珊瑚」,現在是瀕危一級保育類、台灣特有種,全台只有恆春半島萬里桐和台東基翬有穩定紀錄。這裡的珊瑚持續都有產卵紀錄,這不是一片普通的海。本會長期在此進行國際珊瑚礁體檢,基翬在2014年以前,從來沒有記錄過泥沙覆蓋、2014年第一次出現就是6%,之後一路上升,2019、2020連續兩年到26%。到2025年,8米深的地方泥質覆蓋率飆到36%。珊瑚一旦被泥沙蓋住,就會因為缺氧、光照不足而死亡;而基翬是海灣地形,水流交換不易,泥沙進得來、出不去,容易累積,受損的珊瑚很難自然修復。在泥沙已經明顯惡化的背景下,顯示這邊不適合進行開發,任何額外的環境衝擊,都可能是壓垮珊瑚礁的最後一根稻草。

- 滿地富本次計畫申請不符海管法第26條精神,應不予許可
6年來,滿地富公司宛如作文比賽兼大地遊戲,都是為了召開下次審議會不斷補正資料,沒有實質誠意做良善的海岸使用者。本案已經歷經4次小組審查、1次大會審查,到第95次海岸管理審議會已是第2次大會審查,面對會議決議、委員意見仍是實問虛答,毫無誠意,但海審會並非無權終止這亂象。
依《海岸管理法》第26條,特定區位開發案須「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符合下列條件者,始得許可」,海岸地區之利用管理均須符合海岸管理計畫利用原則,包括海岸保護原則、海岸防護原則及海岸永續利用原則,符合全部要件是屬許可之必要而非充分條件,要件一有不符,主管機關即無許可空間。
重要海岸景觀區首重自然系統之保護,非僅止於視覺景觀。 母法第7條要求保育珊瑚礁、保障原住民族慶典活動空間與民眾參與;施行細則第9條明定都市設計準則係「納入」而非「取代」其他許可條件;審查規則第2條更將長期監測、氣候變遷調適、部落文化合理規劃、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等列為明文許可條件。

截圖自內政部114年6月公告「整體海岸管理計畫 第一次通盤檢討」
本會再次重申,海岸管理審議會不應做為保證班,面對明顯不實質回應委員意見之海岸使用申請者,應謹守海岸管理法之立法精神:「為維繫自然系統、確保自然海岸零損失、因應氣候變遷、防治海岸災害與環境破壞、保護與復育海岸資源、推動海岸整合管理,並促進海岸地區之永續發展,特制定本法。」守護我國海岸永續。
滿地富公司自2021年送件申請以來,每次補正均申請展延,展延期間卻又不好好落實在地溝通、環境監測、提出對當地海岸生態環境的可行性減緩對策與保護承諾。且一次次的地方說明會、海岸管理審議會,滿地富公司的做法均是撕裂部落,持續累積不信任,更是耗費大量的社會成本在為滿地富公司一再補考。
在此鄭重呼籲海岸管理審議會應裁決滿地富公司本次申請不予許可,終止這個亂象,並要求滿地富公司應確實與在地溝通,完備符合海岸管理法精神之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再重新送審;同時台東縣政府也應依前例之決議,審慎審查後才送件中央,以落實權責。
【聯合聲明稿】
發稿時間:2026.7.24 14:00
別讓海審會淪為空轉程序!呼籲依法不予許可滿地富開發
守護比西里岸、珊瑚礁與海岸永續
滿地富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滿地富公司)成立至今30年(請參閱附件一、大事記),從來沒為台東、比西里岸部落帶來任何發展機會,卻已造成部落對立。自2021年起已經連續6年將「滿地富遊樂區開發計畫」(以下簡稱滿地富)送入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會(以下簡稱海審會)審查企圖闖關,但不變的是開發單位維持高達10.5公頃的開發面積,預計興建200間房間, 並以歧視在地族群文化與發展的計畫書件,更沒有迴避敏感的珊瑚礁與海洋生態系。由於書件品質低落、滿地富公司未依《公司法》運作以及海審制度缺乏明確性,導致滿地富一審再審,本次審查已是海審會第6次審議本案,期間海審委員已經更換3屆、也安排2次現勘,滿地富宛如幽魂徘徊在比西里岸土地與內政部國家公園署海審會之上。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專員梁聖岳揭露,滿地富開發範圍的土地屢遭法拍,前次審查(海審會第87次會議)滿地富公司股東更出席痛陳公司未定期辦理股東會、提出財報說明公司資金運用,而台東縣政府交通及觀光發展處也在審查意見中指出,滿地富公司未依照《公司法》運作,這些現象顯示滿地富公司已是空頭公司的狀態,這樣的開發單位毫無履行審查結論的能力,本案的「海岸管理利用說明書」讓海審制度淪為作文比賽,開發單位透過海審會的程序讓開發計畫轉賣脫手,利用海審與觀光管理的制度漏洞,在部落的土地與海洋套利,而非透過海審制度,修正計畫符合海岸地區規劃管理原則,呼籲海審會莫為炒地皮的空頭公司背書 。
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周諾恆指出,滿地富位在被劃定為「重要海岸景觀區」的台東縣成功鎮基翬海灣周邊,是知名國際浪點,其所排放的廢水,將讓當地的珊瑚礁生態系受到難以回復的衝擊。基翬是一級保育類—福爾摩沙偽絲珊瑚(Pseudosiderastrea formosa)的棲地,因為當地海灣地形,水流交換不易,讓底質泥沙更在近年極端氣候影響下,有逐年增加趨勢,到2025年,水深8米處泥質覆蓋率達到36%。面對這樣敏感的環境,滿地富至今還是沒有拿出資料,好好論述開發案對於珊瑚生態系的影響,僅在2022年執行一次為期四天的海域調查,更只有不同位置的物種名錄而已——沒有評估珊瑚的健康度、沒有脆弱度分析、沒有整體生態系評估,對開發會如何影響基翬的珊瑚族群,隻字未提。
比西里岸部落青年賴錦森Sowang與游筑鈞Soing說明,滿地富位於比西里岸部落(Pisirian)的傳統領域、重要文化生活空間,返鄉之後以無污染零動力的方式經營衝浪、SUP、攀樹等活動,帶人走進山海、走進部落、走進文化。而滿地富聲稱要促進各角色之共同參與及多元發展,並與自然生態和諧共存,但歷經5次修正計劃書,完全沒有任何交流,與計畫書中所言之「友好互動與共同參與」猶如平行時空。此外,滿地富提出「調查 、探索與監測⼩組」強化在地參與及共同管理機制,完全是空口白話,因為⾝為部落淨海⼩隊的⼀員以及部落巡守隊員,直至第六次審查皆未於當地聽聞相關訊息,更別說有與部落協商該小組的調查監測方法頻率與監督機制。
比西里岸部落居民黃苑蓉強調,今年4月24日是滿地富至今第1次在部落召開居民座談會,但座談會通知函件上的單位譬如比西里岸青年會、促進會,實際上根本沒有收到會議通知,卻出現在通知函上,這是詐欺的行為。此外,座談會利用當地文健站課程時間,營造多人出席場面,且座談會實際程序不僅與表定公告之流程不符,更完全沒有簡報告知開發計畫,即於現場發放同意書引導長輩簽名勾選卻不揭露內容,業者安排的族語翻譯人員更是翻譯不實,擺明僅是應付審查,走流程、騙簽名,這是無效的會議、無效的溝通!
比西里岸旅北族人林國傑 Itay與林宥瑜 wusay同樣對於座談會的情形感到非常遺憾,旅北青年完全沒有收到任何通知,既然是要聽取青年意見,就應該讓更多青年知道、更多人能夠參與,而不是只有少數人出席。真正的溝通,應該建立在公開、透明及公平參與的基礎上。此外林國傑 Itay代表旅北青年們表示,青年離鄉的原因非常複雜,包括工作機會不足、薪資待遇、居住環境、交通、教育、醫療,以及返鄉後是否看得到未來等,這些都是必須一起面對的問題。因此,我們希望不要一直把「蓋飯店」當成解決所有問題的答案,更不希望有人一直拿這個理由向老人家宣傳,好像青年只缺一棟建築就會回來。
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陳姿蓉指出,滿地富公司對於歷次審查的意見皆是實問虛答,歷次審查會裡,多位委員明確要求加強滿地富周邊海域生態調查,但開發單位完全置若罔聞,缺乏基線數據做對照,滿地富自然也提不出具體的減緩對策與承諾。2025年12月為了補正辦理的地方說明會缺乏明確內容說明,僅以模擬影像敷衍居民,完全未回應海審會委員要求,今年4月24日的居民座談會甚至是辦在1月26日補件展延期限過後。如此虛應故事、無視委員要求,因此我們認爲:此次遲交的補件,根本不應安排審查,國家公園署應依《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利用管理辦法》第12條駁回滿地富之海岸管理利用說明書。此外,本案至今也無實質回應海岸地區之利用管理均須符合海岸管理計畫利用原則,包括海岸保護原則、海岸防護原則及海岸永續利用原則,也應不予許可開發。
海洋保育必須建立在長期監測和科學資料上,不能等到一般人都看得出海洋被破壞、汙染了才後悔——那時候,往往已經是不可回復的損害。我們呼籲內政部應依《海岸管理法》第26條、《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申請許可案件審查規則》第2條,不予許可滿地富本次所提之計畫申請,應要求滿地富另提計劃,讓海岸管理審議會發揮功能,落實《海岸管理法》的精神,維繫自然系統、確保自然海岸零損失、因應氣候變遷、防治海岸災害與環境破壞、保護與復育海岸資源、推動海岸整合管理,並促進海岸地區之永續發展。
附件一、滿地富遊樂區開發大事記
1996年 滿地富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2000年 收購比西里岸、基翬、芝田部落周邊土地,準備送案開發
2002年 「滿地富遊樂區開發案」通過環評審查
2003年 開發計畫與觀光興辦事業計畫分別通過內政部與觀光署審查
2009年 違反《環評法》第17條,未切實執行審查結論,裁罰30萬
2012年 滿地富申請停工
2015年 《海岸管理法》(簡稱海岸法)三讀通過
2018年 台東縣政府劃定重要海岸景觀區,滿地富遊樂區需要進行海審會相關審查
2020年 台東地方法院公告拍賣「滿地富遊樂區」之土地
2021年 《海岸法》公告實施後7年,滿地富送件,進行第1次海審會審查
2021年9月 第1次座談會於三民里舉辦
2021年 「滿地富遊樂區」第2次海審會審查
2022年8月 第2次說明會,滿地富公司20年來第1次至比西里岸部落簡報開發規劃
2023年 海審會委員第一次前往比西里岸部落現勘
2023年8月 第3次海審會審查
2024年4月 第3次地方說明會
2024年8月 第4次海審會審查
2025年1月 第4次地方說明會
2025年6月 第5次海審會審查
2025年12月 第5次地方說明會
2026年4月 第6次地方說明會(第1次居民座談會)
2026年7月 第6次海審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