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前,一棟飯店以「切割基地、規避環評」的方式矗立在台東杉原灣;二十多年後,它換了名字、換了業者,也換了一套法律身分,即將重新營運。
曾經的「美麗灣渡假村」,一度僅以「杉原灣建物」稱之,如今以「杉原文旅」之名整建,依目前公開資訊,未來將結合海洋文化、生態旅遊、藝文展演、部落體驗、水域活動、餐飲及住宿,預計於2027年營運。乍看之下,這是一則老舊建物活化、地方觀光重新出發的消息;但對曾經參與反美麗灣運動、守護杉原海岸的人而言,這不是新故事,而是一場借屍還魂、從未結束的環境正義傷痕。
一棟先蓋再環評的飯店,先斬後奏就對了
美麗灣案始於2003至2004年間,台東縣政府以BOT方式推動杉原海水浴場及渡假村開發。開發業者將原本應整體評估的6公頃基地切割,先以0.9997公頃的範圍申請建照、動工,藉此迴避一公頃以上旅館開發應辦理環評的門檻。等到社會發現時,飯店主體已經逐漸成形。此後,居民與民間團體展開長期訴訟。
第一度環評結論於2012年遭最高行政法院撤銷確定;台東縣政府重新辦理環評並作成有條件通過的決議,第二度環評又於2016年遭法院撤銷定讞。兩次環評都被法院否定,揭露最根本的問題:開發單位先行動工,政府再設法補正程序,環評遂從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的不良影響,一個用於開發決策的前提,淪為替既成建物尋找合法出口的工具。
然而,法院撤銷環評,並不等於建物會自行消失,也沒有直接命令縣府必須拆除。2020年,台東縣政府依仲裁結果,賣地籌資,以6.29億元公帑買回建物;接下來的政策選擇不是移除,而是「活化」。至此,原本由私人企業承擔的開發風險,被轉化為全民負擔,而違法環評留下的龐大建築,則成為政府必須設法處理的資產。而,沒有一個人為此事負責。
我們做的,不只是反對一間飯店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約自2007年前後參與中研院生物多樣性中心陳昭倫博士於杉原地區的生態調查,2009年起持續進行杉原灣珊瑚礁體檢,並在各地運用生態工作假期、海岸淨灘、公民科學監測、環境教育、資料整理與專題報導,記錄工程及海岸環境的變化。
杉原灣不只是一處觀光景點,也是珊瑚礁、潮間帶生物及海龜等物種共同使用的棲地,更是莿桐部落生活、採集與文化記憶的一部分。長期監測曾記錄到工程周邊海域泥沙覆蓋增加、活珊瑚覆蓋下降等現象,相關資料也進入訴訟與公共討論,證明水下環境確實遭受影響,公民科學能協助社會看見開發造成的累積影響。
協會也曾參與記者會、連署、國際抵制、政策倡議與訴訟聲援,並透過環境資訊中心持續追蹤事件。至今我們仍以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的身分,延續環境資訊公開、自然保育、公民參與及珊瑚礁體檢等工作。我們所守護的從來不只是一片沙灘,我們也不是開發業者口中的為反對而反對。而是為環境踩住「重大開發必須先經充分評估,才能決定是否進行」這條最基本的制度底線。
換成「文教設施」,就不需要環評了嗎?
2022年後,台東縣政府不再以渡假飯店名義處理該建物,而改以「文教設施」辦理OT、ROT招商;2024年由富野大飯店與三立集團相關業者組成的團隊取得經營權,整建加營運期間合計約42年。
問題的關鍵就在用途與範圍的重新定義。依環評認定標準,位於特定沿海一般保護區的旅館,開發面積達一公頃以上即須環評;文教建設的門檻則為五公頃。此次ROT範圍排除沙灘,僅計入約0.9公頃的建物基地,因此未達文教設施的環評門檻。
促參法規中的文教設施可以包含訓練、展演、研發及住宿;契約雖規定住宿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總樓地板面積40%,並要求辦理公益文教活動,但公開資料顯示,既有123間客房所占面積原本就可能低於這項上限。換言之,只要住宿被包裝為課程、體驗或教育訓練的附屬服務,原有住宿量體仍可能被大量利用。
這正是社會質疑「假文教、真飯店」的原因。爭議不只在於名稱,而在於政府是否利用設施分類與基地範圍的差異,避開本應就整體營運、交通、污水、燈光、海岸利用及遊客承載量進行的環境檢驗與減緩必要措施。
違法美麗灣拆不掉,卻要拆反對者的家

美麗灣的傷痕也延伸到莿桐部落林家。
林金蒂、林淑玲母女的家屋曾是反美麗灣運動的重要基地。林家主張祖先長期在此生活、耕作,並持續申請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但家屋因火災、海風侵蝕而修繕後,被縣府認定修繕過半、屬於新違建。2024年縣府準備執行拆除,居民與民間團體到場阻擋,拆除作業才未於當日進行。
這項拆除除了原保地增劃編的爭議外,同時竟恐也與美麗灣有關。
美麗灣除了建築本身杉原灣建物ROT案以外,周邊的杉原海水浴場,縣府也規劃2,400萬元的周邊環境改善工程,以及1,000多萬元的木棧道計畫,而這條木棧道,經路線變更後將會穿過林家。
縣府主張這只是依法處理新成違建,與海水浴場開發無關;林家與聲援團體則質疑,在原保地增劃編及相關權利爭議尚未完全釐清前,政府為何急於拆除一個世代居住的原住民家屋,卻以公帑買下未能通過環評的美麗灣建物,再交給企業營運42年?
我們或許不能逕自斷言拆除就是政治報復;但兩棟建物所受到的待遇,已形成無法忽視的制度反差:面對大型開發,龐然大物般的違建,政府不斷尋找補正、買回,變更建物名義、轉型與活化的可能;面對資源有限的原住民家庭,行政機關卻訴諸最嚴格、最快速的拆除手段。這不只是建築管理問題,更是環境正義、原住民族土地權及行政比例原則的問題。
美麗灣留下的驚世啟示錄
美麗灣是台灣環評史上最醜陋的傷疤之一,或許,是沒有之一。因為它示範了一條極其可恥的路徑:先切割、先動工,程序違法後再補辦;環評失敗後,由政府買回;最後換一個用途名稱、重畫一條基地界線,讓同一棟建築重新進入市場。
依照現況而言,這棟杉原文旅可能將穩穩矗立在杉原灣上,彰顯著只要建物先蓋起來、既成事實先造成,即使環評兩度遭法院撤銷,仍能透過政府買回、用途轉換與重新招商起死回生,成為對環評精神的公然踐踏,也是對法治制度最赤裸的嘲諷。
雖然經此案,未來要發生此類事件不再那麼容易,但環評制度仍必須補上幾道缺口。第一,開發規模應依實質功能、累積影響及整體營運範圍認定,不能只看申請名稱與單一地號。甚至是這片區域的整體評估。第二,對於先行施工、刻意切割或環評遭撤銷的案件,應建立明確的停工、回復原狀與責任追究機制,不能讓違法形成的既成事實反過來綁架公共決策。第三,政府將爭議建物轉作其他用途時,仍應重新進行整體環境及社會影響評估,公開營運計畫、住宿比例、污水處理、海岸承載量及監督機制。第四,觀光政策不能再把大型設施、活動人次與媒體曝光視為地方發展的唯一答案,而應優先支持低衝擊、在地參與、利益留在社區的觀光模式。
美麗灣沒有過去。只要那棟建物仍以不同名字站在杉原海岸,只要政府仍未回答違法開發如何究責、環境代價由誰承擔、部落又如何參與決策,它就不只是歷史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