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自然環資基金會 信託部 呂芷涵
「我們在1970年開始這個工作,保護具有國家自然和歷史意義的地點,包括動植物。這項責任由《斐濟國民信託法》規定。」斐濟國民信託(National Trust of Fiji Islands)的資深保育專員基尼・科托・邁勞托卡(Kini Koto Mailautoka)和我們介紹。
斐濟國民信託目前管理九個資產,包括歷史遺址、雨林、動物保護區及特殊景觀海岸沙丘等,以及我們這次拜訪的索維盆地保護區(Sovi Basin Protected Area)。索維盆地保護區是斐濟最大的陸域保護區,佔地1萬6344公頃,約有半個台北市這麼大。這裡調查到643種植物,34種鳥類及13種全球瀕危的生物。這片珍貴的熱帶雨林自1980年代開始受到重視,被認為是斐濟首屈一指的國家公園,陸續列為國家重要遺產、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候選地與國際鳥盟標示的重要鳥區。
以99年的承諾守護原始林
2012年,斐濟國民信託以99年租約承租這片土地(註1),以保護斐濟豐富的生物多樣性。之所以用租的,是因為這裡並非國有地,而是原住民保留地。斐濟有88%土地屬於原住民保留地,為土地氏族(mataqali)所有,並設有專門機構「 iTaukei土地信託委員會(The iTaukei Land Trust Board)」負責管理所有原住民保留地。因此,任何在原住民保留地上的開發利用,都需要透過iTaukei土地信託委員會與氏族洽談、簽約。
如此龐大的保護區經歷很長的籌備時間,斐濟國民信託、斐濟林業署、iTaukei土地信託委員會及國際組織都參與其中。最初由國際的非營利組織保護國際(Conservation International )在2005年簽訂五年的小額租約,在這期間進行社會經濟研究、生物多樣性評估、邊界測量與登記、討論社區協議,以及盤點森林資源等,為未來長期租約做準備。
運用大筆高額贊助進行投資,增加營運收入
土地租金(lease)依據國家標準訂定,並透過iTaukei土地信託委員會與村子協商。除了租金之外,斐濟國民信託還需要支付社區保育發展基金(Community Conservation and Development Fund)及木材權利金抵扣額(Timber Royalty Offset)。木材權利金抵扣額指的是這片森林若能進行商業伐木,預期販售木材可得的金額。上述三種費用加上人事與營運成本,每年大約是50萬斐濟幣(折合台幣約679萬)。
索維盆地保護區設有捐贈基金(Endowment Fund),總共375萬美元。資金來自於設立之初保護國際組織捐贈的150萬美元與斐濟水公司(Fiji Water)捐贈的225萬美元(註2)。這筆資金放在海外帳戶,作為本金進行投資,支付保護區的所有花費,專款專用。金額看似高昂,但是這筆錢要用99年,如果中途錢不夠,租約將無法延續(註3)。
讓社區所有人都能感受到保育的好處
索維盆地保護區周邊共有六個村子,但並非村子裡的所有氏族都擁有土地、能獲得租金,因此設置了社區保育發展基金,以村為單位發放,匯入村子的公用帳戶,由村子自行決定投入在基礎建設、生態保育或教育等用途。「我們相信,當社區看到具體成果,例如村裡真的有建設與改善時,他們就會意識到,這些好處其實來自於對保護區的維護。」基尼說。有些善於管理財務的村莊,也運用資金去投資、設置獎學金或補助婦女就業等小額專案,提升居民的生活條件。

建置社區共管機制,成為主動的保護者
除了補貼之外,也建立共同管理架構(Co-management Framework),讓社區成為資源的管理者,不只是被動地保護。斐濟國民信託在保護區進行的活動,都會事前與地方協商。「保育與資源管理的成效,必須建立在資訊共享與教育上。要讓地方居民明白這項工作的意義,不論是在地方、國家或國際層面。一旦他們理解保育的重要性,就會主動成為保護者。」基尼說。
雙方每年也依需求召開「議題討論會議」,為了聚焦,會議僅限各村莊的委員會代表參加。斐濟國民信託也鼓勵委員會先在地方上蒐集意見、進行討論,必要時再提報到會議討論。如此一來,不僅有利委員會在村子裡建立聲望,同時能減少村民直接來抱怨的情形。「與地方開會前,你得先做好準備,包括可能要接受村子提出來的意見。」基尼和我分享他三年來的經驗。他也提到,「若與社區意見相左,保育組織應該思考:你提出的方案就長期而言,是否真的能讓地主受益?若答案是肯定的,就要堅持推動,讓他們了解這確實是為了他們好。」

展望未來,持續擴大保護面積
未來,斐濟國民信託也期待將既有保護面積擴大。索維盆地保護區最初規劃兩萬公頃,但其中約七千公頃被政府劃為礦區,正進行探勘評估,斐濟國民信託仍希望日後將此區域納入保護。
劃設保護區之後,居民只有在特定時間才能進入保護區採集,僅限自用,不得販賣。因此,斐濟國民信託也正規劃進行低度開發,例如對環境友善的觀光旅遊業,讓地主、村莊及斐濟國民信託都能受惠。他們也打算聘請四名護管員(ranger),由不同村莊的居民組成,確保保護行動與地方連結,並創造就業機會。
從斐濟回望台灣的保育之路
索維盆地的保護面積遼闊,讓人心生羨慕。自然環資基金會以守護台灣3%棲地為目標推動環境信託,若將索維盆地保護區放到台灣,已經完成15%的目標!(台灣3%土地約為10萬8000公頃,索維盆地1萬6000公頃)。索維盆地案例的成功,可以看到是各方合作的結果,有國際組織、政府部門、斐濟國民信託及社區的參與。
太平洋共同體(Pacific Community)在2016年發布一項研究,分析索維盆地保護區的保育模式,提供各地推動保育之參考。以下摘要五點:(1)保護區的土地應有法律保護其地位,才能確保日後的經營管理不受干擾,能夠履約;(2)保留充足的時間與地主溝通,確立協議裡的所有條件,包括釐清社區的需求與期待,確認管理模式,以建立信任與理解;(3)地主與管理者之間需簽訂明確且可執行的契約;(4)建立初期需有足夠資金,後續才能營運、履行契約義務;(5)信託基金的管理和保護區的管理都需要完善的治理結構。如果缺少以上條件成功的可能性就會降低。
縱然斐濟的保育仍以公部門為主導(斐濟國民信託為政府依法設立,雖屬非營利組織,但主要資金來源為政府補助),和台灣由民間發起、由下而上推動的環境信託,在體制及法制上不全然相同,但上述任何一項建言,對台灣的保育地經營及環境信託推動仍具參考價值。
以台灣第一個環境信託案例「自然谷環境信託基地」為例,過去十餘年來經歷兩個受託單位,原地主與受託單位針對土地經營管理,不斷地磨合調整,在沒有前例可循的狀況下慢慢摸索方向。從斐濟經驗來看,明確可執行、條件清楚的契約,或許是根本解決的方法之一。另一方面,關於信託地的法律地位,在台灣也因為相關法規未與時俱進,成為環境信託推動的阻礙之一,20年來僅有兩個成功案例。(相關資訊可參考專欄文章)。
斐濟的觀光業佔其GDP近四成,豐富的生態、優美的地景與特殊的文化都是觀光的根本。保育自然環境,就是守護國家的未來。索維盆地99年的租約結束之後呢?訪談最後,我好奇的問基尼。只見他聳聳肩、平淡的說「再看看吧!」(We’ll see.),很有斐濟的風格!但我想,泰然的態度或許是面對遍布荊棘的保育之路,所必備的重要技能吧。
註1:土地為13個氏族共有,分布在六個村莊。
註2: 斐濟水公司在索維盆地保護區設有三個取水點,藉由非常長的管線從森林裡運送出來,並在工廠裝瓶。
註3: 租金每年調漲5%,但在2017年至2021年之間,漲幅達到76%。關於租約的協調皆須透過iTaukei土地信託委員會,雙方可以提出要求,但最終決定權仍在iTaukei土地信託委員會。